文件编号 | E************003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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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24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59,13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5-24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重新招标)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003),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1:“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2.4(1)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还需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一项(完工或竣工)工程建安投资不小于5000万元的堤防提升工程并且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加2分;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每项加1分,满分2分。 (1)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已在信用分体现,明显存在重复加分,建议取消。” 答: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加分,招标文件条款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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