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朱天赠******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建广厦(采购)招【2024】010号
项目名称: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朱天赠等18户屋后崩塌(滑坡)治理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C******-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1(项) | 104600元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4600元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满足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开展检测,检测完成后7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基基础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前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二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小陶镇
联系方式:林先生******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二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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