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太昱水性助剂混合分装及电子产品封装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昱水性助剂混合分装及电子产品封装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明路26号新腾大厦101厂房;
******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余工,0592-******;
五、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
六、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公示期间,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