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已根据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包厨服务(2年)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包厨服务(2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JH-******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 2年 | ******.00 | ******.00 | 23200.0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执照,审计报告所签署的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信证明为响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无效。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a.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b.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c.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d.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函。
(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报价现场 。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报价现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代理机构联系。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可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登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未经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一路63幢2楼202室)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点:******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一路63幢2楼202室)
10.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警官
联系方式:0598-******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一路63幢2楼202室
联系人:谢静静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