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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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06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6,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28,8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5-06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002),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招标文件:“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3条款、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1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5.1第6小点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市政工程或(或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的要求以本条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二、补充本项目红线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本公告附件一、附件二),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由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人,其中应包含不超过2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勘察专业专家。”现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0人,其余由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9人,其中应包含不超过2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勘察专业专家”。 四、问:停车设施是否包含地下停车场?如办公楼,住宅等的地下车库。 答: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 带停车设施或停车场的项目;停车设施含地感、摄像头、闸机及充电桩配套设施等,办公楼,住宅等的地下车库属于停车场的项目业绩。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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